最高法:堅決反對就業歧視,推動高校畢業生平等就業
發布時間:2022-12-30 瀏覽次數:0次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穩定就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依法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妥善審理平等就業權糾紛案件,依法糾正用人單位因性別歧視、地域歧視等不予招錄、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破除各種不合理限制,推動高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創業。
《意見》提出,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審理涉就業見習糾紛案件,妥善認定涉就業見習用工法律關系,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就業權益。
根據《意見》,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離校的應屆畢業生,在處理相關案件時要引導用人單位推遲簽約時間,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因受疫情影響不能返崗的,可以引導用人單位采取靈活的試用考察方式考核其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無法采取靈活考察方式實現試用期考核目的的,無法實施考察實現試用期考核目的期間可以協商不計算在原約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通過順延試用期變相突破法定試用期上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見》還提出科學設置司法輔助崗位,深化落實基層法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人民法院就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