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定期工作匯報制度
發布時間:2021-05-09 瀏覽次數:0次
為了進一步加強業務溝通和交流,更好地促進工作進度,及時發現和總結問題,經研究決定,實行本教研室定期工作匯報制度。
1.教研室教師需在每學期初提出工作計劃(包括授課計劃和經費預算),在學期末上交工作總結。
2.工作匯報堅持“逐級匯報”制。即教師向教研室主任進行匯報,教研室主任向學院分管教學領導匯報。教研室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工作匯報會議,時間一般為月末。
3.定期匯報本月工作計劃完成的情況,主要分為近期重點教學工作和常規性工作兩部分。內容主要包括該項工作的內容、進展和過程細節等;存在的問題;解決辦法、建議和要求。
4.針對教研室存在的問題(教學重點、難點和阻力)展開討論,提出改善建議。
5.明確下階段工作計劃;簡單扼要地說明下一階段準備開展的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