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幫扶政策
發布時間:2018-05-23瀏覽次數:0次
(一)加強就業援助
將零就業家庭、優撫對象家庭、農村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殘疾以及烈士子女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對象實施重點幫扶。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本人系殘疾、烈士家庭子女的畢業年度畢業生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要在離校前全部發放到位。
(二)加強就業創業能力培訓
將享受免費創業培訓的范圍由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擴展到畢業學年內有創業愿望的職業院校學生和已創業的小微企業主,積極為其提供不同層次、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對創業培訓后到創業實訓基地參加實訓的,可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實訓基地不超過3個月的創業實訓補貼。符合條件的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家庭手工業培訓后,培訓合格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可按規定和實際,享受技能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