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
關于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
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冀教學〔2017〕22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省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冀政〔2016〕5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經研究,現對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院校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對象。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對象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18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69所(名單見附件)。
(三)招生計劃。2018年高職單招計劃采取統招計劃和對口計劃分開編列的方式進行。各單招院校單列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突破本校2018年專科招生總計劃的7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錄取備案。
各單招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制定本校2018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及招生總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單招報名結束后再行制定并上報省教育廳審核),明確招生專業及考試類、成績要求和錄取規則等相關內容,承擔組考任務的牽頭院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實施方案。各單招院校于2018年1月20日前將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報至省教育廳,同時報送電子版,經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組織
(一)按類實行聯合考試招生。2018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招生專業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各牽頭院校負責本考試類的命題和組考工作,相關招生院校共同參與實施,考試成績供本類別所有聯合組考的單招院校使用。各考試類所涵蓋具體專業及考試牽頭院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二)考試內容。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外語,滿分36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滿分390分。為切實選拔符合高等職業教育規律的生源,各牽頭院校應加大對職業技能考試的研究,采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對涉及到面試的,專家小組成員應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半年以上,確保公平公正、有據可查。
具體考試內容按考生類型分為以下兩類: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文化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省教育廳中考中心負責向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提供有關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未參加,則文化考試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組織。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類”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負責組織。考生如有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可直接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替代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具體替代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對口考生也可報考統招計劃的各考試類,與該類的統考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方式
2018年高職單招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院校及專業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考試類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后再填報該考試類所包含的院校及專業志愿。錄取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按類分別組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并將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備案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文確定。
(一)志愿填報。一、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試類中選報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6個專業。
(二)錄取。高職單招實行按考試類分類錄取,不允許考生跨考試類填報志愿和錄取。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具體備案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各單招院校要成立2018年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單招工作的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單招院校校(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單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單招工作,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評閱、錄取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確保考試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要進一步加大高職單招工作宣傳力度,省教育考試院將統一編制、印發高職單招招生簡章。河北高職單招網(http://www.hebdz.org)作為全省高職單招網絡宣傳平臺,也將統一發布各單招院校招生簡章、方案等內容。各設區市教育局要不斷開拓思路,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高中段學校師生的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各單招院校也要積極配合,主動與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宣傳媒體聯系,通過多種渠道對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和計劃等內容進行宣傳,為高職單招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各高職單招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26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要進一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各單招院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如考試期間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舞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還要取消有關院校單招資格一至三年,并縮減統招計劃。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將此文件轉發至轄區內所有高中段教育學校。
附件:2018年河北省實施高職單招院校名單
河北省教育廳
2017年12月 5日
附件
2018年河北省實施高職單招院校名單
(共計69所)
保定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學院
渤海理工職業學院
泊頭職業學院
曹妃甸職業技術學院
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滄州職業技術學院
承德護理職業學院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邯鄲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
河北東方學院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河北軌道運輸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科技學院
河北勞動關系職業學院
河北旅游職業學院
河北美術學院
河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
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
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河北外國語學院
河北藝術職業學院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衡水職業技術學院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冀中職業學院
廊坊衛生職業學院
廊坊燕京職業技術學院
廊坊職業技術學院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
石家莊城市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商職業學院
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職業學院
石家莊理工職業學院
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
邢臺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宣化科技職業學院
燕京理工學院
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